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乐师院〔2025〕36号文件规定,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对本学院的本科毕业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教学环节成绩和违纪情况等审查,325名学生符合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条件,7名学生不符合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5月29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到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实名反映。
教务办公室电话:0833—2276423。
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28日
附:1.初审符合毕业、授位学生名单
2.初审不符合毕业、授位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