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4〕17号)、《乐山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4〕15号)、《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乐师院学生〔2024〕18号)以及《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专业、年级)评议,学院审查推荐,报党政联系会审议通过。拟推荐以下学生为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候选人,公示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5日。
公示期间,希望全体师生加强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与外国语学院学生办公室联系。
2022级英本1班胡佳妮;
2022级英本1班陈诗雨;
2021级英本1班杨静;
2022级英本1班易柯;
外国语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0833-227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