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对口支援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和《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3]49号)等文件和教学部相关通知精神,今年我院将继续选拔优秀本科生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实行两校联合培养。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外国语学院成立选拔2022级优秀本科生赴武汉大学学习工作小组,机构设置如下:
组长:江世勇 熊文
副组长:徐波 吴小彦陈开富
成员:王林陆芳陈析西
考核小组工作人员:雷洪敏谢川红帆
二、选拔专业及人数
根据教学部的通知要求及我院专业轮流选派的原则,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我院今年将选拔翻译、法语专业各1人赴武汉大学学习。
三、选拔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无违纪和处分记录。
2.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且无不及格课程;翻译专业第1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前15%的方可报名参加考核,法语专业第1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前25%的方可报名参加考核。
3.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考研意向明确的学生优先(尤其是考研报考武汉大学意向明确的优先)。
四、选拔考核方式
本次选拔考核方式分平时考核和现场考核两种方式。
1.平时考核主要包括高考英语成绩和大学第1期课程成绩。其中高考英语成绩乘以20%计入考核总成绩;大学一年级第1学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乘以40%计入考核总成绩。
2.现场考核分为自我陈述及现场答辩,需用英语/法语进行陈述,陈述内容为自我介绍、在武汉大学期间专业学习计划、大学学习及职业规划等,时间为3-5分钟;现场考核总成绩为100分,现场考核得分乘以40%计入考核总成绩。
3、总成绩计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按4舍5入),如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将由考核小组评委票决,由得票数排序。如出现考核排名第一名同学放弃的情况,采取递补原则。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6日下午3:00
地点:外国语学院底楼会议室
六、其他
本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