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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2025-10-24  点击:[]

为加强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确保该方向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暂行)》(乐师院研〔20251号)和《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暂行)》(乐师院研〔20252号)文件要求,决定启动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学科教学(英语)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一)校内导师遴选条件

   满足《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暂行)》(乐师院研〔20251号)第十七条和《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暂行)》(乐师院研〔20252号)第四条、第六条要求。

(二)校外兼职导师遴选条件

   满足《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暂行)》(乐师院研〔20251号)十八条,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本学科领域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能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研究条件,能够来校为研究生开设学术讲座。

3.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如实践经验、专业技能特别突出者,经学位授权点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可适当放宽对职称的要求。

二、遴选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校内人员填写《乐山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校外人员填写《乐山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统称《申请表》。校内人员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学院审核,校外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后,直接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至乐山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外国语学院审核《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初审通过后填报《乐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交由教育科学学院汇总。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进行复审,将审查结果和建议名单上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进行审定备案,备案名单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研究生导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申请人于1031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含纸质稿、电子版)交到外国语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景爱民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邮箱:609481312@qq.cm

校外人员纸质版邮寄方式:

地址: 乐山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收件人:景爱民

电话:17723356951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所涉及的代表性论文、项目、专利、成果等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2.校外人员《申请表》中“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意见”需本人工作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五、咨询方式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代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6423

外国语学院

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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